六、处罚规定1.美容美发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将被责令改正,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罚款、吊销行政许可证等处罚。
一、总则
为规范美容美发业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美容美发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开展美容美发服务的管理。
三、经营者管理
1.美容美发业经营者应具有法律规定的经营资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美容美发业务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2.美容美发业经营者应当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美容美发技能和卫生防疫知识。
3.美容美发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并对投诉进行及时处理。
4.美容美发业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信息,包括美容美发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
5.美容美发业经营者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诱骗、欺诈消费者,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四、从业人员管理
1.美容美发从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工作中应当遵循相应的职业道德规范,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2.美容美发从业人员应当加强自身的卫生防疫意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所使用的美容美发工具进行消毒和清洁。
3.美容美发从业人员应当与消费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在服务中给予消费者必要的建议和提示,依法保守消费者个人隐私。
五、消费者权利保护
1.消费者有权选择合法的美容美发服务,并在接受服务前了解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有关信息。
2.消费者有权要求从业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工具和化妆品等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3.消费者有权拒绝在美容美发服务过程中接受额外的推销行为。
4.消费者有权提出合理的投诉,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六、处罚规定
1.美容美发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将被责令改正,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罚款、吊销行政许可证等处罚。
2.美容美发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行政、经济和刑事制裁。
七、附则
1.美容美发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本办法的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2.本办法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