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消息,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要制定中医疗保障法,保障中医药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法规司牵头起草了《中医疗保障法》,现已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消息,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要制定中医疗保障法,保障中医药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法规司牵头起草了《中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现已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中医药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途径进行反馈。
据了解,《中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共分为八章六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中医药在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保障措施、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中医药人才培养、医养结合等内容。《征求意见稿》规定,医保药品目录应当合理引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中药制剂和中成药;建立中西医并重诊疗制度,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强化药物、康复、预防保健等方面的优势。
《中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标志着国家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