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机构设置如下:1.办公室:负责中医药管理局的日常工作和领导决策的实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机构设置如下:
1. 办公室:负责中医药管理局的日常工作和领导决策的实施。
2. 科技司:负责中医药技术的研究和发展、药品的审批和监管、中医药标准的制定和管理等。
3. 国际合作司:负责中医药与国际医药界的交流和合作工作,促进中医药在国际上的推广和应用。
4. 医政医管局:负责中医药管理与监管工作,包括中药材采购、中医医院管理、中医药科研等。
5. 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负责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的评选、授奖和管理。
6. 公共服务局:负责中医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包括中医药服务标准、中药配方颗粒研发、中医药法规宣传等。
7. 人才交流局:负责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交流工作,包括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师承传承等。
8. 职业教育局:负责中医药职业教育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9. 财务局:负责中医药管理局财务管理工作。
10. 纪检监察室:负责中医药管理局纪检和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