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医生应当及时将开具的处方信息录入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系统或其他管理系统,并将纸质处方交患者持有。在特殊情况下,未能及时将处方信息传送到指定药店或医药电商平台的,医生应当及时告知患者,并提供其他途径购药的指引。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医生开具处方的时限和方式。根据规定,医生应当及时将开具的处方信息录入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系统或其他管理系统,并将纸质处方交患者持有。同时,医生还要将处方信息传送到患者所选择的指定药店或医药电商平台。在特殊情况下,未能及时将处方信息传送到指定药店或医药电商平台的,医生应当及时告知患者,并提供其他途径购药的指引。这样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处方的管理效率和信息的交流、传递效率,方便患者购药并监督医生用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