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拾遗》是明代李时中所著的一本本草学著作,继承了《本草纲目》的编纂思路和分类方法,并对一些新出现的药物进行了补充和修订。除了按照草木矿虫四类进行分类外,李时中还根据药物的性味、功效等特点进行了细分和补充分类。这种分类方法在中国的本草学研究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并对后来的本草学著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草纲目拾遗》是明代李时中所著的一本本草学著作,继承了《本草纲目》的编纂思路和分类方法,并对一些新出现的药物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本草纲目拾遗》的分类方法主要遵循了《本草纲目》的大的框架,即以草木矿虫四类为主进行分类。其中,草类包括了各种植物草药,如附子、甘草、白芍等;木类包括了树木,如松木、梧桐、柏木等;矿类包括了矿石和矿物,如雄黄、石膏、朱砂等;虫类则包括了昆虫和动物,如蜂蜜、蛇胆、鱼胆等。
除了按照草木矿虫四类进行分类外,李时中还根据药物的性味、功效等特点进行了细分和补充分类。例如,他将草木矿虫四类中的草类再分为单味草和复方草,将木类再细分为实木和虚木,将矿类再细分为单味矿和合矿,并且对一些新出现的药物进行了分类,如茯苓、龟板、犀角等。
总之,《本草纲目拾遗》在分类方法上基本延续了《本草纲目》的框架,并根据新的药物和药效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和补充。这种分类方法在中国的本草学研究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并对后来的本草学著作产生了深远影响。